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深圳殡仪馆出现黑中介,不给红包不让亲人遗体告别。
据了解,深圳殡葬业存在殡葬监管和执法力量不足、市场不规范、殡葬基本服务经费严重不足等多个问题,而深圳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以来,资金缺口已达3000万。
监管弱门槛低,殡葬乱象难治
深圳市登记注册的殡葬企业有30余家,此外仍有大量“黑中介”通过收买医院、冒充殡仪馆工作人员等巧立名目乱收费,深圳殡葬业乱象丛生。
据统计,深圳市现有市殡葬管理所1个,区殡葬管理所6个,国家一级殡仪馆1个,殡仪服务站2个,经营性墓园5家,公益性墓园19家。登记注册的殡仪服务、殡葬用品销售、殡葬咨询等公司达到了35家,此外还有为数不少未登记的中介或超范围经营的公司。
对于频频出现的“黑中介”问题,深圳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陈亚凯表示,“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在殡仪馆外的消费,如部分殡仪中介通过收买医院、交通事故第一现场等最先接触遗体或家属的人员,获得死者信息,巧立名目抬高价格,甚至冒充殡仪馆工作人员骗取死者家属钱财,严重影响深圳殡葬行业形象,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那黑中介该由谁来管呢?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深圳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监督殡葬服务业务,查处殡葬违法行为等职责,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殡葬活动管理工作。
深圳市民政局表示,政府并没有独立的殡葬管理部门。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作为殡葬管理指导部门,8个人员需承担10多项行政管理工作,也没有专人管理殡葬。而深圳市殡葬管理所在“管办合一”的运作模式下,它既是服务管理者,又是服务提供者,“我们对中介等的管理底线是他们不能对家属造成伤害。”深圳市殡管所所长林清泉表示,殡葬管理处在“真空”状态。
除监管弱外,深圳殡葬行业准入也被诟病已久。据深圳市殡仪馆馆长潘争艳介绍,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殡葬用品的生产、销售无需由民政部门进行行政审批,只需要经过工商登记即可入市,行业的准入标准较低。同时,深圳市从事殡葬服务的企业多是家族性质经营,普遍存在资质较低、专业性欠缺的问题。“相比深圳,广州、上海等地的殡葬企业就相对专业很多,从业人员需持牌上岗,并接受民政部门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潘争艳说。
潘争艳认为,由于殡葬行业提供的服务存在不可逆转的特点,殡葬业应当是“特许经营”的行业,零差错率是企业经营应当达到的目标。同时,由于每年死亡人数相对比较稳定,对于从事殡葬业的企业数额也应当有所限定。“按照现在深圳市每年火化量平均13000具左右的数据估算,从事殡仪服务的公司应当在7-8家。”
标准低成本高,公益殡葬难行
深圳市从2012年开始,以1830元/具的标准免除全深圳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但经费的严重不足使“公益殡葬”大打折扣。
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的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2012年6月,深圳市在民政部基本殡葬服务的基础上,增加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及生态葬(海葬、树葬)两项基本服务免费内容,并将骨灰寄存免费时间定为10年,且将这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居民。
林清泉介绍,目前政府给予殡葬服务单位的补助标准是每具1830元,这是按广东省的收费标准来核定的。这个收费标准,一是兼顾了全省的物价水平;二是过去政府为了惠民,对殡葬基本服务实行低价收费。
“但这个收费标准远远低于实际成本。”林清泉说,差额的亏损部分全部由殡葬服务单位承担。按照现在深圳市的物价水平和实际情况,基本殡葬服务标准大约在每具3000元左右,单价相差就将近1200元。以深圳市每年火化量平均13000具计算,资金缺口就有1500万元左右。再加上每年财政只拨给该单位25名差额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这项经费仅能满足市殡葬管理所10%的经费需求,其他90%的经费需要通过经营收入来获得。
“殡葬基本服务经费得不到保障,长期在亏本状态下运作,势必加大殡葬服务单位的创收压力,最后这些压力又再次转移到办丧群众的身上,使免费政策大打折扣。”
林清泉说:“这3000万的资金缺口通过三种渠道弥补,每年出售墓位100-200个,收入1000万元;殡葬用品收入几百万;还有就是一些特需服务,如遗体告别的租场费、场地布置费等,收入在1000万左右。”
建议多落实少,改进力度该增
深圳市推行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广大市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殡葬业乱象却频遭质疑。
记者在网络上发布的一项调查中看到,38.90%的受访者认为“收费名目多、高收费的暴利现象”,而35.08%的受访者认为则“乱收费、强制消费、服务态度差”是殡葬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市民任先生表示,每年清明节,都会重提殡葬业现状、问题,内容相似、建议众多,问题剖析面面俱到,但却未见明显改变,特别是在监管缺失方面,始终未见相关部门有所推动。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殡仪系系主任王夫子表示,深圳殡葬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前提是政府应该从经营当中退出来再来建立一套完善的可监督的体制机制。
陈亚凯表示,考虑到殡葬执法不同于其他行业执法,涉及面比较宽泛,受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环境保护、宗教传统、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制约,在实际工作中,殡葬执法经常会遇到阻力和困难。因此,可考虑依托综合执法部门,组建跨部门的执法队伍,或者将殡葬执法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治理殡葬市场乱象。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人文学院副院长于长江则认为,丧葬,是比衣食住行更强烈的刚性需求,这类需求是不能完全市场化的,而必须成为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是提供基本服务,而不是减免多少钱。在提供基本服务的情况下,就没有“市场价”、“缺口”之说,是必须要服务的。
“就像警察,市民报警,警察就该出警,而不存在差价之说。”在政策制定方面,于长江认为,基本殡葬服务可以保证死者的尊严,但公益殡葬的推行也需要进行更加科学的评估论证。
“免费服务不是减免服务费,这是两个概念。”于长江说。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