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频道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天津市将对《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状况进行“摸底”,为禁止开发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此次“摸底”调查重点对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及实验区等功能区进行准确的经纬度坐标定位,明确各功能区的界限范围,为自然保护区分级监管奠定基础。同时,该调查还将全面掌握全市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的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周边社会经济状况家底,地形地貌、基础设施分布、土地利用、村庄及企业分布、道路交通、河流水系等众多图鉴,并在保护区基础状况综合调查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区档案,形成保护区综合管理数据库,为今后环保部门对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天津市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完)
(责任编辑: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