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部分商家给超标电动车套牌 警方:可罚100元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福州部分商家给超标电动车套牌 警方:可罚100元

2013年03月19日 11:19   来源:东南快报   陈颖旭 陈恭璋 实习生余玲玲 郭新鹏 通讯员林旭

  警方:套牌电动车一经发现,将处以100元罚款,无正规手续的还将被暂扣审查

东浦路一车行在售超标车,承诺“可上牌”。林良划/图

  下个月起,福州限超电限摩路段将扩大至二环路以内所有路段。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一些电动车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同时,还免费给超标电动车套牌。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晋安区东浦路电动车一条街,果然发现有部分商家将超标电动车摆在路边销售,而且这些商家承诺,可以借用达标电动车的身份,免费为超标电动车提供套牌以及行驶证等手续。

  对此,福州警方表示,2010年起实施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他人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套牌电动车一经发现,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来源不明的车辆还将被暂扣审查。

(责任编辑:魏笑)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