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征信条例实施 个人信用污点五年可"洗白"

2013年03月20日 00:00   来源:安徽商报   

  如果信用卡忘还款,在银行就有可能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以往这个记录会“一直展示”,但新版《征信业管理条例》已于3月15日正式实施,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为5年,超过5年将被删除。不过,记者昨天采访发现,对个人信用的评定,目前银行并没有统一标准。

  昨天下午,记者在位于滨湖新区的人行合肥中心支行一楼大厅看到,前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市民排起长队。“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就可以免费查询并打印征信报告。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上,则需要填写单位名称、住宅地址、婚姻状况、学历学位等信息。

  记者看到,申请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现场就可获得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不过,信用报告并不会对一个人的信用是否“良好”作出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主要是对市民信用卡、房贷等还款的情况进行客观记录。

  据了解,新版征信条例规定,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对于错误、遗漏信息可以行使异议权和申诉权。

  “如果仅仅因为粗心而逾期一两天未还款,银行是否会将此视为‘信用污点’? ”一些市民疑惑地询问。不过,这个问题现在并没有标准答案。昨天,省城某商业银行的一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信用卡持卡人只要逾期还款就会有记录,“不良信用”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就会有所反映,但只要持卡人每月按时还上了最低还款额就不会产生不良记录。但另一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则表示,信用卡持卡人拖欠还款180天以上,或者透支后90天未还款,都有可能产生“信用污点”。(马凯丽 陈大名)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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