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地税局获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0年来,全省享受国家鼓励类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达11983户,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44.50亿元,占企业所得税减免总额的47%。
据介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0年来,企业税后利润从2002年的70.7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316.17亿元,年均增长18.11%,企业平均税负从25%下降到19.83%。
云南地税系统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办税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促进企业加快发展。享受鼓励类企业的农林业税后利润增长最大,已由2002年的171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36952万元,年均增长81.72%。10年间累计减免有色金属类企业所得税43.48亿元,化工减免14亿元,其他服务业减免13.39亿元,钢铁减免13.22亿元,农林减免9.4亿元,水电减免8.59亿元,医药减免8.16亿元,这七大行业合计减免税额占全部减免税额的比重达到了76.29%。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