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校"小升初"严禁有奥数题 统一测评阅卷录取

2013年03月26日 09:15   来源:西安晚报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今年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实施意见,将通过报名、测评、阅卷、录取四个方面的统一,以及集中命题,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

  ■统一报名 4月9日至15日网报

  民办学校“小升初”,实行以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为主,结合对学生全面素质测评,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收初中新生的方式。

  据了解,各区县教育局将指导辖区内民办学校建立网上报名系统。4月9日至15日,学生可登录各校门户网站进行报名。

  每位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其中城六区及沣东新城以外学生须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报名。

  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额的民办学校,新生录取实行直接“注册登记入学”。

  ■统一测评 严禁出现“奥数”内容

  全面素质测评内容,由各区县在市教科所具体指导下,组织辖区教师及专家封闭式集中研制。测评内容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涵盖小学阶段各门学科,不得出现“奥数”内容。

  全面素质测评统一于5月26日上午9:00~10:20进行。参加综合素质测评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测评后,各区县教育局组织教师集中统一评价定量赋值。

  ■统一录取 严禁学校超计划录取

  全面素质评价结束后,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一次性录满。初录名单要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录取名单由区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6月21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市教育局表示,将统一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校不得超计划录生。凡是未参加民办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或参加未被录取的学生,区县和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名义为其建立学籍。

  ■私下招生可能被摘“示范”牌

  市教育局强调,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私定新生资格,私定新生资格无效。一经发现,对区县教育局年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涉及省级示范和标准化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撤销其资格和荣誉,三年内取消学校和负责人各种晋级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未被民校录取可上公办学校

  实施意见中同时规定,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严格按照“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妥善解决。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向公办学校直接分派学位,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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