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担保交易致财物两空 支付宝:责任在买家

2013年03月27日 14: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昨天的节目关注了江西范先生选择支付宝的担保交易网购,不想却遭遇钓鱼,4180元货款不知所踪。对于自己的这次受骗遭遇,范先生有自己的判断。

  范先生:按照道理来讲,淘宝里有这个交易,会自动打款给对方,而且提示得很清楚,到一定时间以后会自动打款给对方。现在支付宝里又形成了担保交易,我当时认为它会做差异化,就是淘宝平台里会自动打款给对方,而支付宝平台里就不会自动打款给对方,必须由买家进行确认以后打款,当时是这样认为的,在整个流程展示里没有确认会自动打款给对方,所以我最后认为没有风险,就付款了。在付款之前,我怕有风险,还特意问了支付宝在线客服,通过网页进行交流,它也明确告诉我可以放心交易。现在支付宝客服也明确告诉我,没有写自动打款,他说要我注意延时交易。

  范先生的判断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也正是如此,让我们的记者产生了更多的不解?

  记者:您自己是开发软件的?

  范先生:对。

  记者:当时您看到界面上这样的提示,您从专业的角度讲,没有觉得这里面可能会有问题吗?

  范先生:我没有觉得有问题,当时我觉得这么大的公司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漏洞。普通消费者去看流程,卖家发送指定的交易,买家进行付款,卖家发货,买家确认收货,最后一项就是支付宝付款给卖家,交易完成,中间没有任何提示会自动打款给对方,而且整个页面没有提示。

  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范先生只好找到《天天315》节目,那么他的诉求又是什么?

  范先生:我现在是希望赔偿,希望他迅速把这个漏洞堵掉。

  记者:4180,你要追回这个钱?

  范先生:对。

  一。追回4180货款,二,支付宝弥补漏洞,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以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接到投诉之后,我们的记者昨天已经和支付宝客服取得联系,但身份是消费者,我们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向客服询问支付宝担保交易的相关情况,对方给出的解释似乎很难让人对这种交易方式信服。而昨天,天天315继续深入追踪,采访到了支付宝的公关部,这次记者亮明了身份,而接受记者采访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了解情况后会给我们一个答复。半小时之后,记者再次拨通了这位工作人员的电话,而接下来的这段采访中,不管记者如何追问,这位工作人员似乎都可以绵掌化骨,和记者打起了太极。

  工作人员:他在淘宝上想买一个东西,对方没有直接让他在淘宝拍下商品,而是在支付宝网站里,如果对方创建的话,应该是创建了一笔担保交易的收款。

  记者:对方是指卖方?

  工作人员:对方是指卖家,也就是大学生网购联盟。按照他的描述,他在淘宝上联系了一个卖家,想买一款平板电脑,卖家没有让他在淘宝上拍,而是说在支付宝网站里生成了担保交易收付款订单,把订单给他,让他通过这种方式来交易。根据他的描述,当时对方创建的应该是一笔虚拟物品担保交易收款,在卖家点击了发货以后,如果过了三天买家没有任何操作,就会自动把款项打给卖家。

  记者:三天的时间限制是支付宝担保交易规定的,还是由卖方自己规定的?

  工作人员:担保交易分三种情况,一种是实物交易,一种是虚拟物品交易,还有一种是服务交易,我们在相应的网站上都有比较明确的提示。如果选择的是实物担保交易收款,是十天的确认期;如果是虚拟物品担保收款,是三天确认期。这是针对当时选择的交易类型是不一样的。

  记者:消费者没有收到物品,确认之前,三天期限过后,它仍然会自动确认收款?

  工作人员:对。因为担保交易都有相对的延时期,是倒计时机制,如果在一定时间之内,以虚拟物品为例,如果三天没有确认收货,也没有申请延长期限,就会在三天后自动打款。考虑到虚拟物品本身不需要物流,卖家发货,买家可以立刻收到,所以我们设置的时间是考虑到整个交易的需求。如果是实物交易,因为当中涉及到物流,所以我们设置了延时时间10天。

  而这位公关也明确表示,对于被骗这件事情,消费者应该负主要责任。

  工作人员:退一步讲,采用担保交易是没有问题的,但你要看清楚它的一些提示,如会提示对方发货以后三天收货期,过了三天不确认收货也不申请退款会自动打款,这样的信息要关注到,以免造成损失。在这个事件中,如果用户看到相应的提醒,三天没有到时,他可以去看一下,如果还没收到货,他可以去申请延时。

  那么,对于这件事情,支付宝究竟会如何处理呢?这位公关态度很明确。

  工作人员:因为我们的提醒用户可以看得到,现在款项已经打到了对方的账户,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对款项采取措施。因为国家有相应法律规定,用户账户里的资金属于自有财产,不是支付公司的财产,所以支付公司没有资质随便处置卖家账户里的资金。所以如果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那需要司法机关介入。

  记者:支付宝方面能不能跟卖家进行沟通呢?

  工作人员:我们可以帮助联络,这是形欺诈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我们不确认能不能有很好的结果。

  赵占领:他解释了担保交易的规则,他没有说在时间到期之前,或即将到期时再次提醒用户,另外也没有说明,这一点导致很多消费者自动付款给卖家,受到的损失他们是否承担责任。

  时间对买家讲非常重要,一旦没有收到货也没有投诉,支付宝就自动付款给卖家,这个机制也是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通常卖家比买家更熟悉支付宝的规则,很多买家不知道时间差是什么,或忘了时间,淘宝交易过程中的设置里也需要在到期之前再次提示,否则只是在选择交易方式时进行提示,第一可能消费者不理解,第二可能消费者耽误了时间,我觉得他没有充分尽到提示义务。

  交易平台的责任有两方面,一是用户账户面的资金,钱属于用户,支付宝包括其他银行都没有权利直接动用,不能冻结也不能化解资金,除非有国家机关命令。但这不代表平台没有任何责任,因为第一,平台有提醒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仍然有责任;另外,如果发现卖家在欺诈,但资金仍然在支付宝账户里,如果通知支付宝对方在欺诈,不能把钱转给对方,这种情况下它仍然转帐,属于接到侵权通知后没有及时防止损失扩大,也要承担责任。

  消费者很被动,应报警。如果金额不高,不一定能立案,要去找淘宝投诉。淘宝的交易规则对消费者不利,所以实没有太好的办法,也可以向消费者协、工商部门投诉,或按照淘宝客服所说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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