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8项公共服务日趋均等化

2013年04月02日 19:5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刘永新

  记者近日从市社工委了解到:作为我市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开局之年,去年全市社会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其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基本公共服务日趋均等化;实施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城市管理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初步形成了政府与社会的协调共治。

  落实65项地方基本公共服务

  去年,我市本级财政对重点民生领域投入达518亿元,增长14%。截至2012年底,国家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免费义务教育、基本药物制度、就业援助等涉及我市的65项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落实。

  围绕服务实有人口目标,我市去年新增学前教育补贴、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和基本殡葬服务等8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目前,全市已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治安等9大类48个小项方面初步实现了“同城人、同待遇”目标。特别是来深建设者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和医疗保险参保率继续保持领先水平,实现了“全民医保”。

  完善城市管理服务功能

  实施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完善城市管理服务功能,我市目前已在全市637个社区建立起630个社区综合党委(党总支),覆盖率提升23.7%,并全部实现公推直选,其中选聘“兼职委员”1065名,增长率达60.4%。

  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269家。推行以社区居委会为平台、建立居民议事会制度,使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目前,全市607个社区组建了744个居民议事会,普及率达96.9%。搭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桥梁,推动业主和居民群众直接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我市居民以住宅楼栋为单位选出自己信赖的楼(栋)长,目前全市城中村出租屋98.7%选出楼(栋)长,住宅小区商品房楼(栋)长配置率89.1%。

  深圳社会组织达5656家

  去年,我市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等9项改革,在提出放宽准入条件、跨区域组建等16个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对行业进行细分,突破“一业一会”限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去垄断化”。 2012年我市安排转移委托政府工作事项74项,全市共培育8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已达5656家。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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