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五一”施行

2013年04月02日 16:38   来源:济南日报   刘文

  上周五,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通过了《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执行了十多年的《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将废止。新的条例由原来的33条增加到了55条,整个条例经过了两年的酝酿时间,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条例将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相结合,任何单位或个人采地下水必须取得取水许可证,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即将启用。

  过去,随便打个井就能取水,相关法规也是空白,新条例明确指出,直接从地表或地下取水(含开采矿泉水、地热水以及采用地下水制冷制热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除外。

  此次水资源保护条款由过去的第四章提前到第三章,这意味着我市以后将在如何保护水资源的前提下用水,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是先用水再保护,现在是如何在保护水资源的前提下用水。他说:“水资源保护不单单是水利部门的责任,要通过社会加强管理约束,保护水源地是社会共同责任。”(记者 刘文)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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