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会议通过《陕西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

2013年04月02日 09:22   来源:西安晚报   魏鑫

  4月1日,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陕西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等。

  会议通过了《陕西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并要求以法规形式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强化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县以上政府要严格执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雾霾现象更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有效应对,使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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