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交警官网抄外地规章未改地名 网友:太懒

2013年04月11日 10:28   来源:西部网   
    在宝鸡学开车,得去山东考试?近日,陕西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网上的一条消息让网友汗颜,此内容竟与山东淄博考驾照的内容信息相同,被网友评论为“极度懒政”。网友“忍气吞声罢”在帖子里,贴出的这条在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网上关于初次申领驾驶证的程序的截图,截图上清晰地显示,早在2011年9月5日,交警支队信息网就发表了初次申请驾驶证程序一文,正文中的内容显示:在宝鸡学开车的学员,得去山东的鲁中教考中心参加考试。

    记者点击楼主贴出的链接,发现被截图内容已被删除,不能打开。随后,记者通过百度快照打开网友截图的内容,看到在初次申请驾驶证程序的第二条规定初次申请汽车驾驶证中的2、3、4小规定正文中,可以看到“体检合格的申请人持《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信息采集表》”、“到鲁中教考中心教学楼第二数研室参加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等内容。而正文底部的版权所有内容显示为宝鸡交警信息网。经检索,记者在淄博广播网一篇名为《考驾照》的正文中看到了与宝鸡交警支队信息网里初次申请驾照相同的内容。其中,正文中的8条关于申请驾照的程序以及申请地址完全相同。此帖发出后引起网友热议。网友“就是不等你”说道,“呵呵,交警也太懒了,抄袭就抄袭吧,连地名都懒得改”。还有网友称,“这就像过年的时候,经常会收到转发并带有名字的短讯,奇葩。”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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