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按照政策要求,严格程序,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
严把计划关。本着务实、精减、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各区县、市直各单位每年12月前必须向市外事办报送下一年度出访计划。市外事办按照省纪委、省外办等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对上报计划中出访任务不明确、行程不合理的,一般性参观考察、公费旅游的,专业人员可以完成的出国任务而由党政机关干部参加的等不符合出国(境)规定的活动,一律不纳入年度计划。
严把经费关。经费审批部门和任务审批部门实行审批联动制度,从源头上把握和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行为。
严把标准关。出访团组人员要求少而精,一个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出访时间严格限定在出访1国不超过5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3国不超过10天。同一时段同一班子成员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市、区县党政正职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不得同期出访。
严把纪律关。因公出国(境)不得通过旅行社、中介机构等其他渠道办理因私出国(境)护照。不得参加省内外各种企业和旅游团体在境外举办的会议、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活动;不得参加跨地区、跨部门及非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团组。不得持出访国家不认可的邀请函或虚假邀请函办理出访手续。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