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因公临时出国出访前须公示

2013年09月03日 13:35   来源:文汇报   何连弟
    因公临时出国前须公示,回国后须公开实际执行情况。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两个文件,进一步严格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管理,以制度性措施规范因公临时出国活动。

    今后除一些特殊事项外,所有出访团组和人员信息,将通过单位内部局域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出访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出访回国后一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开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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