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改增”稳增长作用增强 两局限待突破

2013年04月17日 11:0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4月17日电(记者姚玉洁、何欣荣)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16日表示,“营改增”在上海“稳增长、促转型和谋发展”中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下一步上海将在国家部署下,加强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的预案研究,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上海市当日召开“营改增”试点进展发布会。据介绍,2012年以来,上海成功实现了交通运输业以及研发和技术等六类现代服务业从营业税税制向增值税税制的顺利转换。一年零三个月的试点实践,推动了上海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形成。2012年,上海第三产业增速超过10%,比GDP增速快了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60%,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当前,国内经济在复苏中面临诸多波折。“营改增”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在上海“稳增长、促转型和谋发展”中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

  2012年,上海“营改增”试点实现减税约200亿元。截至今年2月底,上海共有16.4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比年初的11.8万户新增4.6万户,其中新办企业达到2.6万户,占比超过半数。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营改增”理顺税制,增强了跨国公司落户上海的意愿。2012年,上海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0户,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根据对近2000户试点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对象2012年的设备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36%,就业人员数量同比增长3.04%,高于服务业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在市场销售增速回落的情况下,试点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9.8%和19.3%。

  “通过营改增试点,我们深切感受到,改革是发展的最大红利。”屠光绍说。

  屠光绍指出,上海在试点“营改增”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交通运输业虽然整体减税,但行业中仍有约30%的一般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改革试点的“行业局限”。目前,纳入上海“营改增”试点的行业仅涉及原营业税九大类行业中的“1.5个行业”。二是改革试点的“地区局限”。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其大多具有跨省市经营的特点。实行“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购买外省市物流辅助服务时,因兄弟省市未纳入试点范围,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些局限,使得试点企业的进项抵扣链条不完整,抵扣项目较少,因而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将在全国推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屠光绍表示,上海将抓住这个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的测算分析和预案研究,充分发挥税制改革的联动效应。同时,跟踪试点企业及行业的税负变动趋势,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营改增”试点的平稳健康运行,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完)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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