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H7N9禽流感对海口家禽养殖业带来的冲击,海口市人民政府于4月22日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家禽生产维持性补贴。
《意见》指出,家禽业是海口畜牧业的一大支柱产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城乡市场供给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成立应对疫情影响家禽业发展领导小组
为应对H7N9禽流感,海口成立市应对疫情影响家禽业发展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农业、卫生、商务、林业、工商、财政、公安、教育、供销、地税、国税等相关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做出处理疫情的决策。
尽快组织对滞销禽类收储
《意见》指出,由政府出面协调罗牛山肉联厂(现有5000吨冷库)、海南(谭牛)冰鲜鸡加工厂(现有500吨冷库)等企业和行业组织,对海口4-6月份出栏的禽类进行加工、冷藏及收储,政府给予加工、冷藏、资金利息等费用扶持。自2013年5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对家禽加工、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惠或缓征。
加强疫情监测防控工作
农业部门要结合畜牧业春防工作,强化对家禽的强制免疫力度,确保不发生疫情。农业、林业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加强对家禽、鸟类的监测,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没有检疫合格证的家禽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继续加强H7N9 禽流感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市卫生局加强每天H7N9禽流感病例零报告,市农业部门对动物H7N9禽流感的检测结果,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加大宣传力度
《意见》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家禽产品的安全营养知识,倡导人们正确科学食用家禽及其产品。采取专家解答释疑等方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我市家禽的标准化生产规程, 阐明H7N9禽流感病毒在60℃温度中只能存活30分钟,在100℃时只能存活2分钟,是可防、可控、不可怕的,消除对家禽消费的恐慌心理,促进市场消 费。各级农业、供销和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监管和信息发布,积极帮助家禽业扩大流通渠道,增加销售数量,促进家禽业生产健康发展。
及时做好对家禽养殖业的扶持
海口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家禽生产维持性补贴。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护优质种禽资源,鼓励加工、冷藏、收储家禽,家禽养殖企业(合作社)恢复生产的贷款贴息,配备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工作。对于取得种禽生产许可证的种禽场,按照种鸡15元/套、 种鹅40元/套、种鸽6元/套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生产补助;对于取得种禽生产许可证的孵化场,按照每只鸡(鸭)苗1元、鹅苗10元、鸽 0.5元的标准, 给予1个月孵化量的补贴;对4-6月份加工、冷藏及收储家禽产品,给予每月每吨 200 元的补助;对于海口规模以上的禽类养殖、收购、加工禽产品的企业(合作社)在2013 年4-6月期间的资金贷款,按照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给予贴息。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