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院称"假税单"案情复杂 岂能无辜业主买单

2013年04月26日 10:21   来源:晶报   

   晶报独家连续报道、引起广泛关注的“购房假税单”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深圳市检察院近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检察院已对29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25人被刑事拘留。

  两个月前,晶报曾接连推出深度报道,揭露了这样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有人试图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获得购房资格,而一些“补税”所出的税单虽出自各区地税局窗口,却是通过“套号”或私造记录随后抹掉等手段取得,有关款项并没有缴入国库,而是被中介、地税、国土等内部人员私分。有当事人怀疑,相关款项可能多达数千万元之巨。此外,还有深圳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二手房过户过程中接受地产中介的好处费,在没有收取税款的情况下,通过使用交易税“假税单”的形式帮助地产中介进行房产过户。

  更令人诧异的是,此事曝光后,地税部门近日开始理直气壮地向该案所涉及的众多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来“追缴税款”。而几位业主称,自己当初把全部税款都打给了中介,也成功过了户,完全是无辜的——正如相关法律界人士所说,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导致的后果,不应由作为受害者的业主买单。不管地税、国土、中介是两方还是三方工作人员参加了犯罪,都应该先由犯罪嫌疑人赔出税款,或由有工作人员犯罪的部门代赔。

  事实上,当前最紧迫的并不是向业主“追缴税款”,而是对此案中的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渎职罪等进行严厉究责。根据地税部门自己提供的材料,早在2011年4月,国土房管部门就发现少量在地税部门没有开具信息的“假税单”,地税部门也对此心知肚明,而交易税假税单案是一年后的2012年5月才发案的,这一年里,地税部门到底做了什么?

  从报道中看,这一惊天大案在移交给检察院前,地税部门经历了漫长的“自查”。而“自查”出的一名涉案人员,只是自行辞退了事。一桩性质如此恶劣、牵扯面如此广泛的案件,相关部门负责人怎能轻巧地摆脱干系?目前被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的29人当中,包括地税、房地产权登记和房产中介人员,不知道这里面除了直接涉案者,是否还包括涉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显然,在这起案件中,如果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就难以有效修复,相关制度漏洞能否得到彻底封堵,也不免令人存疑。

  深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就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案情比报道内容更复杂。也就是说,呈现在公众视野中的,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何将其连根拔起,无论涉及到谁都追查到底,究责到底,这样的问题,已经无从回避地被置于舆论的聚光灯下。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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