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三秦都市报报道了《1600户居民质疑生活用水价格偏高》,很多读者打来电话表示,西安市很多老小区,特别是多层住房,有一些都是按照3.5元一吨的“隐性标准”来收取费用。
记者通过物价局工作人员了解到,西安每吨生活用水,只有2.9元这一个标准,并不存在3.5元一吨这一说法。如果这样收水费,属于明显的违规。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区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一项第9条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自来水公司抄表、收费到户的,每吨2.90元;未抄收到户的在每吨2.90元基础上另加不超过8%的水量损耗。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兴庆小区属于多层住宅,存在上水加压造成的电费损耗,所以即使加上水损,按照规定每吨也只能收取3.132元。
小区居民如果有任何疑问,完全可以拨打12358物价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此事,西安市物价局有权对此事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