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四个"首次"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2013年04月28日 16:48   来源:青海日报   
    2012年以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四个“首次”有效推动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个“首次”:一是首次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自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对县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牧业科技推广、文化建设、平抑物价、老年人权益保障,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及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等17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促进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首次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活动。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分别对全县林业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评议活动,视察评议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座谈测评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县林业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并投票表决了林业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使人大监督在工作方式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三是根据去年县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首次把“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代表建议等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评体系,通过目标考核,增强了“一府两院”及各部门对人大工作的重视,提高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四是首次制定出台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对进一步健全常委会监督体系,规范审议意见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奠定了基础。《办法》施行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转交审议意见41条,“一府两院”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办理审议意见,办理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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