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调50多万人社保待遇 5月10日前补发到位

2013年04月28日 08:57   来源:现代快报   项凤华
    27日,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系列社保待遇调整的利好,包括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以及“老军工”、“老知青”、“老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待遇。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对象共涉及南京50多万人,覆盖了除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外的所有人群。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文件下发的都较迟,但是调整待遇的执行时间都是从今年1月1日起,1-4月份的待遇差额会补发。

    15.16万被征地人员社保待遇上调

    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及高龄补贴三项养老待遇计发标准。调整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含原白下区)、建邺区、鼓楼区(含原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六区。

    (一)基本生活保障金

    1、新政人员(指从2011年1月1日起,新增加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

    2、原基本生活保障人员(指2004年4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征地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

    (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指198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间征地纳入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增发25元,由220-360元调整至245-385元。

    (三)高龄补贴

    此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和征地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主城六区调整的养老金待遇和征地社会保障待遇都将于5月10日前发放到账。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本区的调整方案。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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