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通过国内首部促进和规范商业发展地方性法规的草案,力求避免盲目建大型商业设施。
据天津市政府法制办介绍,为使商业载体设施的布局和结构合理,草案明确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商业发展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商业布局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区县政府负有依据全市商业布局规划确定本区域实施规划的责任,商业建设项目要符合全市商业布局规划。
如何使社区商业设施便民?草案明确,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时,要将全市商业布局的相关指标纳入。市和区县政府可采取参股控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改造和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和改造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设施,给予相应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记者 陈杰)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