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杨梅坑被指圈地收费 公共海滩想圈就圈?

2013年05月08日 15:18   来源:南方日报   周人果

CFP供图

  一直以来免费开放的深圳杨梅坑海滩,最近却出现圈地收费的怪象。这里曾经作为深圳婚纱拍摄热门地之一,吸引了不少到此拍摄的新人以及围观的游客。而今入场拍摄须缴纳所谓“场地卫生费”的消息一经曝光,游客的质疑与反对声随之而来。

  实际上,与杨梅坑类似的有待进一步开发的海滩,在广东不胜枚举。而在这些海滩上,游客随意丢弃废物垃圾,旅游企业或者经营者不顾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随意搭建,圈地收费,诸如此类的无序开发与管理,不仅破坏了滨海旅游地的自然景观,加剧了环境污染,也影响了滨海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广东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描绘了一幅未来广东滨海旅游的美好蓝图,但针对目前待开发海滩管理无序所造成的后果,谁来负其责呢?

  深圳杨梅坑被指圈地收费

  日前,位于深圳大亚湾的杨梅坑因私人圈地收费被媒体曝光,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直呼,一片新人们的“福地”就此被糟蹋了。作为当地著名的免费滨海旅游胜地,突然圈地收取“场地卫生费”,令人费解。

  记者了解到,杨梅坑之所以备受游客喜爱,一方面在于其观赏性极高,拥有数公里的观海骑行公路,游客租车骑行,可以观赏山海风光;另一方面,在这里可以开展各种丰富的活动,如露营、烧烤、拍婚纱照等。

  “沿公路骑行,在观赏海景的同时,还能看到沿路拍照的新人,也是一种乐趣。”游客叶先生前不久利用假期和朋友一起在岩观海公路骑行,他表示,如果将沙滩圈起来,对拍照者进行收费,不仅对拍婚纱照的新人们而言不利,对到此游玩的游客也是损失。

  记者致电深圳市大鹏新区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旅游及海洋部门正在对该事进行调查,初步调查的结果是沙滩利用的违规操作。截至截稿时间,最终调查结果仍尚未公布。

  待开发海滩监管存盲区

  对于作为旅游资源的海滩,监管是个复杂的问题。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是已开发的滨海旅游景点,旅游部门则有权对其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和引导,但是对未开发的滨海资源,有游客自发前往,对其应该如何管理,旅游部门并没有相关的管理和规范制度。

  南方日报记者从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了解到,在看到关于杨梅坑涉嫌非法圈地的有关报道后,便出动海监执勤人员前往调查,看是否非法占用公共海域,违规用海。有关负责人员表示,一旦发现海滩上有违规建筑和硬件设施,渔政大队有权对其进行取缔或拆除。而涉及该公共资源收费以及管理等问题,则又是海洋部门和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在《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强化可持续资源生态保护作为重要内容被提及,其中一条即是“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规划指出,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避免开设航道和旅游线路;对破坏海岸实行环境违纪问责制等。然而,针对海滩方面的科学经营与管理却未曾提及。

  对于公共区域待开发的海滩,业界人士表示,滨海资源看似多管齐下,但并不见得到位。

  “这些处于待开发开放性的公共区域,或是未成型的景区,当真正发生问题了,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将接踵而来。”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劳毅波直言,因为没有系统科学以及统一的监管,必然因为疏于管理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野景区”乱收费难以叫停

  最新颁布的《旅游法》对“景区”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旅游法》第四十二条指出,景区开放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换言之,如果不具备这四条,就不能成为可以开放的景区。

  但也有一些区域,并不具备这些条件,却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且游人如织,这些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景区,通常被业界称作“野景区”,其中,一些开放性的公共资源也属于这一范畴。

  实际上,和杨梅坑一样,免费的公共资源被当作旅游景点,对其涉嫌进行乱收费的现象在国内并不鲜见。市民李先生就曾经历过被强迫收费。“我们站在青海湖旁的油菜花前拍照,就有当地的小姑娘上来跟你合照,拍完之后就说要收10块钱。”李先生坦言,这种情况下不得不给,但显然这存在一种强制收费的行为,因为事前并未告知要收费。

  尽管这样的收费一直被叫停,却屡禁不止。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不少人认为只要是公共区域,公共资源,就以为是全民所有,不应该收费,实际上这种认识存在误区。所谓的“野景区”乱收费问题,首先要考虑收费主体的合法性。如何判定其合法,则要看公共资源的产权属性。集体所有的公共资源,产权所有者具有对其是否进行收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当地居民对该区域的沙滩等公共资源拥有产权,那么他们具有对其进行收费的权利,至于收费对这片区域的发展是利是弊,则是另一回事。

  ■专家视点

  找准商业模式,

  才能实现滨海旅游多赢

  “公共资源的产权所有者有权对其进行收费,但收费并不利于发展,甚至等同于‘自杀’。”刘思敏坦言,一些公共旅游资源属于集体所有而非全民所有,因此拥有其产权的主体有权进行收费,比如近期备受关注的凤凰古城。

  他分析道,凤凰古城地处偏远,经济发展落后,正因如此,凤凰古城才保存了比较完好的与农耕文明时代相称的城镇格局。另一方面,国家对凤凰的拨款非常少,且凤凰古城由民居组成,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凤凰本地人的私有财产,这种私有财产可供免费参观,也可以收取门票,究竟采取哪种商业模式,凤凰古城的民众有权自由选择。因此,凤凰古城此次收取148元的门票,在理论上是行得通的。然而,凤凰古城收了大门票变成景区之后,未必就能够保证遏制其过度商业化的趋势。相反,高额的门票会影响游客的积极性,导致游客数量的减少。不仅如此,还干扰居民生活,扰乱利益格局,妨碍深度体验,制约多元业态等。因此,实行对公共资源进行圈地收费,应尽量避免得不偿失。

  广东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海岸线长,要对其进行统一管理的难度很大,劳毅波表示,应对滨海公共旅游资源进行进一步梳理,实行针对性监管。

  他建议,摸清楚广东滨海旅游资源的“家底”,根据沙滩长度、所辖范围,以及目前旅游开发经营的状况等进行各个指标的梳理,做好区分,接着再根据不同类别的滨海公共旅游资源进行针对性管理。尽管目前广东已经出台了对滨海旅游发展规划,但对现有滨海旅游资源的管理还欠缺针对性,正因为无针对性,那些有待开发的公共海滩才会逐渐形成杂乱无序的浴场,乱扔垃圾,乱收费等现象接二连三。

  刘思敏表示,在厘清产权后,寻求一种治理待开发公共资源的合适方法至关重要。引入商业模式进行运转,通常是维持公共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做法,比如最简单的商业模式之一是将某一片区域的沙滩圈地,对外收取门票;或是引入投资商和开发商,将其打造成为滨海主题公园;亦或是在沙滩边打造一条休闲美食街或酒吧街。

  但至于哪一种方式既有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又能为当地人带来收益,且提供游客更好的旅行体验,还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找准商业模式,亦是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实现多赢的方法。

  南方日报记者 周人果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