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停车收费问题多 价格部门明察暗访挥重拳整治

2013年08月29日 10:16   来源:西海都市报   周建萍

  同一路段相邻的两个小区,一处进门就收5元,另一处半小时内可以免费;有些路段,虽说收了停车费,但车辆被剐蹭,车主只能吃哑巴亏,因为收费收的只是“占地费”……省城的停车收费市场,一直都存在很多问题,本报也曾以系列报道刊发暗访并曝光过,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可整治后不久,乱象又开始丛生。许多车主多次投诉,希望有关部门的整治触角能再深入一些。为此,日前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展开了一次明察暗访,发现了诸多问题,并针对实际,提出了整改要求。

  发现乱象

  据西宁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随着西宁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日趋增多,市区内停车收费乱的矛盾日益突出,停车场收费“三标”(标志、标识、标准)不清不全、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制度收费等现象依然存在,虽经整治,但停车场收费秩序仍未实现根本好转,并且成为当前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有效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西宁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开展了这次停车场点收费专项检查活动。

  据了解,根据《青海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西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目前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方式:即(一)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1.车站、机场、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2.旅游景点、码头等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因此,西宁市发改委以上述三种收费方式为重点,开展了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分析,梳理出西宁市停车收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部分物业小区未办理收费相关手续自行收费、超标准收费;商场、宾馆酒店等专用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一致、收费过高;小区、商场等的专用、道路停车存在无明码标价、无票据、打白条(自制票据)、车辆受损伤(划伤)停车场不承担责任与车主发生纠纷等问题。另外,市区内经批准所设置的157个临时停车点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比较混乱,收费标牌设立施工缓慢,截至目前只设立了52个,停车点的管理细节和收费标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重拳整治

  针对这些问题,西宁市提出了整治措施。首先,要求停车场经营单位在消费者举报较多、乱收费频发地段安排专人定位、定岗收费,并要求经营单位加强督察,监督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同时告知经营单位西宁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随机展开检查和督察,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经营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同时,改变以往警告式、简单化处理方式,对违反规定的收费停车场严肃处理,从严从快处罚。此外,西宁市还对未设置停车标志、未按要求标出泊位线,以及擅自设置的收费停车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取消其经营资质。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由城通公司统一管理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西宁市责成城通公司及其所属鑫浩公司尽快完成标牌设置,并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收费,同时组成督导组,严查违规收费和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随意设置路内停车点收费行为。 这次检查中,西宁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检查各类停车场80余处,取消无资质停车点一处,同时要求经营单位退还了消费者月卡费用9000元。对三处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超标准乱收费的停车场进行了限期整改处理。经过此次专项检查,各经营单位拨打咨询收费备案、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电话较以前大幅度增加,各经营单位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内部管理明显加强,收费人员守法意识增强,随口乱要价的现象明显减少,投诉举报有所下降。

  违者重罚

  为了避免整治过后问题随即反弹的现象发生,西宁市决定学习借鉴其他价格主管部门在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方面的经验方法。本月起,西宁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停车场收费人员实行收费员证管理、建立收费人员管理档案,标明收费人员姓名、年龄、经营单位、收费地点、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提供方便。建立“三标”配备制度,设置并明示停车标志、持证上岗、亮证收费,设置收费公示牌(栏)标明收费单位、收费类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加大停车收费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熟悉停车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西宁市还将实行收费人员价格政策培训,与公安交通部门随时明察暗访等,推进停车收费管理工作趋于正规。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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