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0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月起下调

2013年08月30日 10:18   来源:每日新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0元统一降为每人每科(含初级和中级)2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0元降为15元。

  记者昨日(29日)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天津市将按照国家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10余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部分收费项目与市民关系密切,比如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还有一批考务费用同时得到降低。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0元统一降为每人每科(含初级和中级)2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0元降为15元。 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低为:三级笔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300元降为每人每科75元,三级口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360元降为每人每科90元;二级笔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360元降为每人每科90元,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2科)由每人430元降为每人每科100元;一级笔译翻译(含2科)由每人1000元降为每人每科200元,一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2科)由每人1300元降为每人每科300元;同声传译(含2科)由每人1940元降为每人每科400元。(记者 金学思)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