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全民健身运动”转眼15年,15年来,公益性健身设施在我省各地遍地开花,为群众体育健身提供了方便,其积极意义不可否定,但在一些地方,健身器材的保护和维修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近日,记者走访西宁市多处小区发现,小区内的健身设施常年处于无人维护的状态,老化损坏,面临更新慢、更新难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损坏后的健身设施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小区健身设施方便千家万户
近年来,“全民健身”活动深入社区,全省各地都建了专门的公共健身点,这里不仅是小区居民活动筋骨的场所,也是居民边健身边“唠嗑”的聚集地,更是孩子们嬉戏玩闹的运动场。据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郗晓鹏介绍,1997年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以来,截止到2012年年底,国家体育总局共投入1.983亿元,为我省各州、市县(区)建设体育场馆33个(即“雪炭工程”);为六州支持“民康工程”(体育场地)项目6个;农牧区行政村配备器材1104套,占总数的26.51%;农牧区99个乡镇建设健身小广场及配备器材,占总数的24.8%;15年来为各类小区配发健身路径560套。在全省市、州、县创建了71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8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从而使我省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向更广泛领域推进迈出有力步伐。
郗晓鹏告诉记者,公益性健身设施在我省推广、发展及其对群众体育文化建设方面的影响极为深远,家门口就可健身,随时随地做运动,公益性健身设施的普及,为我省广大各族群众组织各类活动、科学健身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因此深受城市社区、农牧区群众欢迎。
健身器材维修养护“无下文”
由于健身器材都安装在露天场地上,常年风吹日晒,雨雪侵袭,无人护理,加之个别人为破坏,很多公共场所、小区的健身器材“缺胳膊少腿”,有些器材“关节”处磨损得很大,运转的时候发出刺耳的响声。
住在虎台二巷某小区的退休老干部张师傅说,很多公共健身设施就像一次性公益。建设投放“一次性”完成,维修养护“无下文”。这使得健身设施在老化损坏后就被遗弃,成了“一次性健身点”。
记者走访了西宁市部分小区后发现,健身器材“缺胳膊少腿”现象或多或少都存在。要么踏板掉了,要么摇臂断裂,要么锈迹斑斑,其中部分居民缺乏对公共设施的爱护也是导致健身器材损坏的原因之一,小区健身设施损坏无人修理,健身点挪作他用。在小桥幸福小区健身器材旁,部分居民将健身器材当成了晾衣工具,晾晒衣服。据省体育局群体处工作人员分析,目前我省存在重争取、轻管护的现象,虽然受益单位与省体育局签订“谁受益谁负责”等内容的协议书,但部分单位在管理方面有缺陷,造成个别器材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是平时维护不够,存在器材“带病”使用现象,损坏不能及时维修、更换,群体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仅公益性质的健身器材如此,各地、各单位自筹资金安装的健身设施也同样存在此类问题。由于每年安排健身器材的数量有限,原有报废的健身器材不能及时更新,无法满足广大普通群众日益高涨的健身需求。以省体育局投放的健身器材为例,2007年前的183套均已报废,2007至2009年安排的146套也接近报废年限,超期服役也是公共健身器材“缺胳膊少腿”的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国家体育总局在2011年9月份发布了室外健身器材新国标,其中,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方面提高较大,由过去的4年提升为了现在的不小于8年,超过安全使用寿命的器材应强制报废。但是,随着人们对健身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省各地对健身器材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大,无法满足广大普通群众日益高涨的健身需求,因而在我省存在健身器材“超期服役”的现象。
超期服役存安全隐患
据了解,分布我省各地的健身器材的来源途径主要由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专项资金”建设、自筹资金建设、大型企业、小区自行投资建设三部分组成,虽然我省近几年来加强了对“超期服役”、过度使用的健身器材情况的排查,并组织专人负责器材的维护。但是,由于人力不足、部分社区积极性不高,出现管理、维修滞后的情况,特别是让小区业主们担心的是,现有的健身器材由于年久失修,多数都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存在安全隐患。“踩在‘漫步机’上,每动一下,吱吱响,心里发慌,总担心从器械上掉下了。”家住小桥幸福小区的陈师傅说,前几天,小区一位老人晨练时,摇摆机摇臂突然断裂,重重摔下来,虽然并无大碍,但大家都心存芥蒂,生怕再有闪失。
记者调查发现,我省健身器材日常检查、维护,损坏之后的更换,应该由谁来负责,相关费用由谁负担,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各地在加大健身器材的投入;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人员、资金紧缺等原因,导致健身器材管理落实不到位,健身设施遭到破坏,且不能及时得到维修。
公共健身器材,虽然无法满足广大普通群众日益高涨的健身需求,但是给人们增加了锻炼的好去处。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政府用于民生的投入就会大打折扣,只有健身设施的不断完善、管养措施到位,群众满意,全民健身的运动精神才会真正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