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发放退耕还林(草)补助7793 万元

2013年05月09日 09:53   来源:青海日报   代守信 陈芳正

  去年下半年以来,门源回族自治县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对全县退耕还林(草)农牧户发放补助金7793万元,不断巩固提升了退耕还林成果。

  自2000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以来,门源县根据退耕还林(草)地区和困难退耕农户摸底排查工作标准,确定全县困难退耕农牧户有6371户。为解决退耕还林还草地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门源县立足实际,在粮款补助上分为2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退耕还草地期限2年,退耕还林地期限为8年,补助标准为160元;第二阶段退耕还草地期限再延长2年,退耕还林地期限再延长8年,补助标准为90元。同时,将全县4.5万亩退耕还林地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管理范围,按照政策补助标准,每亩退耕还林地补偿生态公益林资金9.75元,累计发放补偿资金131.625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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