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卢冬琳
5月8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修正案列出一些延长收费的理由。那么,公路收费年限到后,是否会实现全线免费?我区的公路还有几年收费期满?5月9日,广西的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
广西大多收费期没过半
修正案内容:“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解读:我区属于西部地区,一直以来执行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30年的标准。所以说,这对广西各条高速公路的收费状况不会产生新的影响。按照这一标准,我区于1997年5月最早建成通车的桂柳(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至今收费年限也不过16年而已。我区其他经营性高速公路通车时间都晚于桂柳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更是远远未达到30年。
收费期满仍需养护费用
修正案内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解读:按照修正案的相关条例,我区乃至我国所有目前仍处在收费阶段的公路,都将有可能不会按时结束收费。自从2012年开始实施的国家法定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公路政策;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政策……这些都成为公路收费延期的理由。
以政府还贷公路钦防(钦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间至钦州港段为例。该路于1997年10月通车,收费期限为20年。按理来说,该路将会在2017年结束收费期限。但是由于该路目前正在进行改扩建工程。因此,改造完成后,收费年限将有可能会延长。而目前我区高速路中桂柳、柳南、南北等高速公路都在改扩建。
业内人士指出,收费年限是否应该延长,应该有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公开、透明的审核。如果经过核算,建设成本已经完全收回,那么收费年限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再延长。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