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审议和询问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
罗志军在讲话中强调,对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议程,要借鉴以往经验,加强组织协调,注重舆论引导,提高审议询问质量,努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事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以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作风建设和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办理过程中的督查和宣传,着力提升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国,副主任张艳、公丕祥、赵鹏、刘永忠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