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会组织多半规模小 社会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2013年05月21日 15:07   来源:海南日报   徐珊珊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省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4385家。登记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我省社会组织也面临着规模小、社会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层次多样覆盖广泛

  5月16日14时许,海口市美兰区光明助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秋丽骑着电动车来到美兰区大英路四里,为孤寡老人邱阿婆送上居家养老服务。

  “老人年迈体弱、行走不便,我常常要拿药膏帮她按摩一下腿部。平时根据老人的需要,帮忙清洗床被,购买日常生活用品、陪同就医等。”林秋丽对记者说。

  邱阿婆是省慈善总会社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示范项目的美兰区300余名免费受惠者之一。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个由社团购买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项目,获得了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增长迅速,登记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各类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涉及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贸易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省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4385家。其中,社会团体2125家,民办非企业2221家,基金会39家。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陆符林表示,“我省社会组织数量增长较快。仅在去年,全省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就达到793家。”

  大多陷入“小又弱”窘境

  “虽然我省社会组织近年来在数量上稳步增长,但是大部分社会组织规模小、社会服务能力弱,缺乏生机和活力,仍面临着许多发展问题。”接受采访时,陆符林坦言。

  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我省大多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最大瓶颈是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这个“婆家”,面临着“登记难”的问题。此外,社会组织的成长还面临着资金来源单一、服务能力欠缺、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难题。

  据介绍,目前,我省许多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不足,缺乏“自我造血”功能,大多依靠收取会费求生存;少部分则依靠社会捐赠、政府资助、资金利息滚存和提供社会服务获得生存发展。

  “有些社会组织创办后连会费都收不上来,有些社会组织创办后生存困难,已经找不到办公地址或负责人。”陆符林告诉记者,因连续2年以上未接受年度检查,省民政厅已于今年3月在媒体上刊发公告,拟对我省40家社会团体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此外,受经费有限、福利保障缺乏等因素制约,我省大多数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是兼职人员,专职专业人才十分匮乏。

  “工资待遇低、缺乏安全感等因素造成工作人员流动性很大,队伍不稳定无疑会制约社会组织的发展。”我省一家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自我造血”功能有待提升 

 

    为扶持促进我省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省政府近年来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省民政厅还专门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组。按照有关规定,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享受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等有关政策优惠。

  为了破解社会组织“登记难”的问题,省民政厅去年下发《关于公益慈善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的通知》,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外,我省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进一步简化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程序。

  此外,中央财政资金近年来连续对我省社会组织予以资金扶持,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救助、居家养老、贫困家庭儿童烧伤医疗救助和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等社会服务活动。

  经过持续发展,我省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有所增强,在倡导互助友爱、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探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工作。同时,加大相关人才培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筹划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帮助解决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以及参与社会建设等问题,让‘贫血’的社会组织提升‘自我造血’功能。”陆符林表示。(本报海口5月20日讯)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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