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南京市纪委通报称,南京滨江整治工程查明有6家企业涉嫌串标,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案企业,8名嫌疑人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公司默契“合作”,一企业成功中标
南京滨江整治工程是政府投资项目,2012年9月,南京市住建委下属的市政工程建设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包括长江下关段岸线桩基、防洪墙改造、坡面整理以及道路、景观等。随后,南京润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等11家企业报名参加该工程投标。
2012年10月19日该项目开标后,润盛公司综合得分最高,被确定为中标人。当年11月初,润盛集团开始进场施工。
当年11月底,有人向南京市纪委举报,反映在滨江整治工程中有人串标。南京市纪委即派出调查组,展开对案件的核查,初步摸清了润盛集团等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犯罪的基本事实。在此基础上,今年2月初,南京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住建委城建监察支队组成专案组,深入展开案件查办工作。
工程建设的串标围标,一般是少数几人在暗处操作,手段隐蔽,细节难核查。涉案企业中,投标项目是哪几个人负责的?谁拍板“陪标”?谁具体操作?……专案组为此逐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筛选责任人。南京市纪委19日通报称,经查实,在滨江整治工程招标过程中,润盛集团经营中心负责人张超伙同相关人员,分别联系了几家公司,主动提出“合作”投标。几家公司表示同意,并相互通过短信、QQ等形式串通报价。
串标如何查实?企业往来暴露“蛛丝马迹”
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查实相关企业串标实属不易,抓住它们之间的业务联系、尤其是资金往来是办案的关键。
调查组在工商部门的注册资料中,发现相关几家公司关系“不一般”:11家投标公司中,大部分都来自某地同一行政区;而在调查组收集到的投标信息中,有数家公司经常携手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表现出“良好的合作关系”。
办案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在串标犯罪中,“陪标”者的保证金通常由策划围标、保其中标的“主谋”公司垫付。因此,查清相关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成为认定围标行为的一个突破口。
涉案几家公司之间,资金往来频繁,每个月资金进出都有近200笔。调查人员经手的账目近1000笔,仅复印的“可疑账单”就有一尺多高。
随着核查深入,南京润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久大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招标活动外的企业进入调查组的视线。表面上看,两家企业都不是南京滨江整治工程的投标人,但调查组发现,这两家企业却是参与滨江整治工程招标的相关企业投标保证金的重要“二传手”,而南京久大公司的法人代表又是润盛集团的股东之一,两家公司多次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调查组的这一重要发现,成为判别涉嫌串标围标犯罪线索的关键。
红牌记录被忽略,案件暴露监管漏洞
令人深思的是,润盛集团负责南京滨江整治工程的项目经理,早在2010年9月就曾因工程事故被南京市住建委“红牌警告”。这样的不良记录为何没能给该企业参加滨江整治工程设置门槛,最终对该企业成功中标也毫无影响?相关政府部门应否负监管失察之责?
针对这一串标案件,南京市监察局表示,案件背后所暴露的工程建设企业监管信息分散、未能实行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等问题,反映出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亟待提高、内控管理机制亟须完善等问题。目前,南京市监察局已经向南京市住建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已实施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梳理,对未按期公示或超期警示等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虽然串标事实基本查清,但润盛公司仍在继续施工南京滨江整治工程。南京市住建委对此解释说,由于滨江整治属防汛工程,必须赶在汛期前竣工。到今年4月初,虽然“串通投标犯罪”脉络基本清晰,但工程主体也已经完工。“这时候,再重新进行招投标或把工程推倒重来,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符合经济和节约的原则。”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基于此种考虑,住建部门未对润盛集团作废标处理。但该负责人也表示,对润盛集团串通投标的违规违法行为,住建部门绝不可能不了了之。除司法部门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外,住建部门还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从重施以经济处罚,并公开通报,记入“黑名单”限制市场准入。
串标事件也引发社会对南京滨江整治工程质量的担忧,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家企业的违法情节是出现在招投标环节,而不是工程施工环节,目前尚未发现有偷工减料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工程相关方严格质量监理,从严组织竣工质量验收,预防工程质量问题,给南京市民一个放心的“防汛工程”。记者 申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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