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少女来深圳与男网友会面游玩,孰料深夜遭男子殴打并强奸。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该男网友提起公诉。
2012年8月,被告人吴某华通过网络结识了年仅16岁的被害人王某某。11月3日中午,王某某从外地来到深圳并与吴某华结伴游玩。次日凌晨,吴某华告知王某某晚上家中无人,王某某可以暂住,王某某应允。随后,吴某华带王某某来到其出租屋内,随即吴某华离开。一个小时后,吴某华折返,以需要拿证件为由要求王某某开门。入得门后,吴某华强奸了王某某。事后,王某某趁吴某华进入洗手间的时机逃离。
而后,王某某通过群众报警。同日11时许,吴某华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
(记者 方兴业 通讯员 何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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