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0项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

2013年05月23日 17:12   来源:深圳商报   崔霞

  深圳制定首个专门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设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市场化运作

  深圳50万家中小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6%,近年来上缴税收占全市企业的半壁江山,但融资难融资贵、经营成本上升、引才留才难、用地用房紧张几大难题也制约着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首次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对企业的融资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空间、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等八大方面提出了30条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设立发展基金重点支持

  初创、成长期中小微企业

  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若干措施》创新性地提出设立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在不新增政府财政投入的前提下,由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投入一定资金设立,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管理运作,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微企业发展。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基金捐赠资金,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此外,今后我市市、区各类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小微企业的数量比例将不低于60%,其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也将进一步提高受资助中小微企业的数量比例。我市还将取消企业注册登记费和发票工本费等,进一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负”。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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