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针对社区托老所的补贴政策日前出台,补贴资金将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改善管理和服务,满足老年人的托养服务需求。
补贴范围为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根据“九养”办法设立,正式挂牌运营,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托养服务的民办或公办民营的托老所中的运营床位,已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床位除外。
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托老所均可向所在区县民政或老龄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其中,全托型托老所床位运营补贴按月计算,每张床位每月给予300元运营补贴。月服务时间18天以上的床位,按照一个月的运营补贴标准计算。 (记者魏薇)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