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江苏海事局获悉,从今年3月份开始,江苏海事局对航运黑中介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查获9起黑中介的违法违纪行为。其中镇江海事局查获今年以来最大一起偷逃规费案件,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不过,江苏海事局负责人称,当下监管仍有难点。
据镇江海事局大港海事处处长封建明介绍,今年1月起,镇江一船务公司代理人员李某、薛某,以可为行政相对人办理海事政务、逃缴或少缴港口建设费等为由在码头向船员、货主招揽业务,而后通过伪造港口企业印章2枚、伪造水路货物运单49份、少报货物4.1万余吨,共计骗逃国家规费16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8万余元。目前,涉案人员已经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段时间以来,水路运输行业非法黑中介在全国沿海,内河水域普遍出现,有的伪造营业证件从事代理业务;有的以恶意举报船舶缺陷为由,在船舶非自愿的情况下,威胁船方接受其代理业务并索取高额代理费;有的谎称与海事部门熟悉,以疏通关系、减轻处罚、通过船舶安检等为幌子,骗取船员钱财;还有的在代理活动中,把其他船员证书提供给代理的船舶,以隐瞒船舶配员不足的违法事实,并向船方收取高额的证书租赁费用;更有甚者冒充海事人员招摇撞骗,骗取船员钱财。
不过,江苏海事局副局长闻新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下的法律漏洞给海事监管造成盲区。尽管今年中国国务院初出台了《国内水路运输条例》,但依旧没有明确这些航运方面中介公司归哪个部门监管。航运中介公司属于服务型企业,办理之初需要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但同时又涉及航运,属于海事部门管辖范围,运营之初需要到海事局挂牌。这样一来就有监管归属的问题,这一漏洞往往也给非法中介带来了可趁之机。
闻新祥说,到现在为止,江苏海事局对非法中介仍只有制约权,而没有取缔权,他们只能对一些涉及港口内部的事物的案件进行查处,而没法对黑中介进行整个根除。对于一些黑中介的不法行为,他们只能移交其他有关部门,但这样往往不能对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