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对河南省汝州市有关乡镇政府被指造假骗扶贫款的问题进行系列报道后,引起了汝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今日,汝州市委宣传部回应称,汝州市纪检委就报道情况展开深入彻查。经查,蟒川镇王岭村、陵头镇余窑村、夏店乡黄沟村在申报扶贫款搬迁项目资料过程中,均弄虚作假上报了加盖有虚假“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公章的土地地类和地质灾害影响证明,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9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5月份,汝州市村民向记者反映,该市陵头镇、蟒川镇、夏店乡、焦村乡等四个乡镇政府伪造当地国土资源局印章开具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证明,骗国家扶贫款300多百万元,扶贫资金已拨付到汝州市财政局。5月6日、5月7日,中新网先后以《河南汝州多个乡镇政府被指造假骗扶贫款数百万》、《河南被指篇扶贫款续:四个乡镇同时造假印章?》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6月3日,汝州市委宣传部在《关于汝州部分乡镇政府造假骗取扶贫款问题调查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5月6日,中新网等媒体对我市有关乡镇政府造假骗扶贫款的问题报道后,引起了汝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查处工作。汝州市纪检委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于7日上午进驻相关乡镇,就报道情况展开深入彻查。”
经调查,2012年5月14日,汝州市扶贫办根据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认真编报<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扶贫办〔2012〕4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向有搬迁意向的蟒川镇王岭村、陵头镇余窑村、夏店乡黄沟村等4个省定的扶贫村所在乡镇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25日,向河南省扶贫办上报了汝州市编制实施方案。同年7月13日,河南省扶贫办审定通过了汝州市上报方案,并批复汝州市2012年搬迁安置群众177户875人。
核实中认定,蟒川镇王岭村、陵头镇余窑村、夏店乡黄沟村在申报扶贫款搬迁项目资料过程中,均弄虚作假上报了加盖有虚假“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公章的土地地类和地质灾害影响证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汝州市扶贫办对上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搬迁行政村上报资料中使用了加盖有虚假“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公章的土地地类证明和地质灾害影响证明,并未妥善保管扶贫搬迁项目资料,造成搬迁行政村上报的土地地类证明和地质灾害影响证明原件丢失。
鉴于上述调查情况,汝州市纪检委于5月28日下发决定,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对陵头镇余窑村村委会主任孙某某、夏店乡黄沟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中共汝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市扶贫工作的马某某,蟒川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扶贫工作的李某某,蟒川镇王岭村党支部书记常某某,蟒川镇王岭村委会负责人胡某某,陵头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陈某某,陵头镇余窑村村委会副主任孙某某、对夏店乡扶贫干事安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汝州市纪委还建议夏店乡党委对毛某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建议蟒川镇党委对王岭村等4个扶贫安置村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建议夏店乡党委、陵头镇党委对各自辖区内的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影响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切实保证易地搬迁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并于2013年6月27日前将结果上报市纪委。
说明还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原因,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按照国家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把关,及时研究解决扶贫搬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确保我市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记者注意到,该说明仅提到对一些村干部和部分乡镇及农办责任人进行了处分,但对骗取的数百万扶贫款去向问题只字未提。
反映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近日不断接到陌生人威胁电话,希望当地警方立案,对造假者绳之以法。汝州市公安局负责刑侦的张姓人员说,此案正在调查中,目前还没立案,希望反映人与他们联系,配合调查。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