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对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进行严格管理,以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对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下发了《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对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提出了具体要求,严禁项目竣工后敞口列支管理费。
二是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预算管理,每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项目单位提出的预算申请,在概算批准的控制额度内核定管理费年度支出预算,对超标准的预算内容不予核定。
三是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管理纳入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考核工作中,对擅自扩大管理费开支范围、造成管理费超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