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海南省一中院: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将提级审理
记者从海南省一中院了解到,对由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万宁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日决定,改变管辖,由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5月28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在鹏(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被告人冯小松(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工作人员)犯强奸罪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万宁市人民法院于28日决定对两案予以立案受理。
海南省一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改变管辖,由海南省一中院审理。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并已责成万宁市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