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男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 算不算酒驾?

2013年06月09日 08:14   来源:重庆晨报   

晨报图

  醉酒后骑自行车上马路,算不算酒驾?如果这是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又算不算呢?

  案例1 酒后连撞两辆车

  日前,江北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特别的“酒驾”案。两名嫌疑人都是醉酒后,开着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上了大马路。警方介入调查后,认为两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他们取保候审。

  去年10月22日凌晨2点多,在江北步行街附近的KTV里唱歌欢饮了四五个小时后,张强(化名)和朋友们的聚会终于结束了。当晚,他喝了七八瓶啤酒和一些洋酒,骑上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带着女友回家。

  来到江北电测村垃圾站路口时,张强没把住方向,把停在路边的一辆红色桑塔纳2000的左后门擦了一下,随后又撞到桑塔纳后面一辆日产轿车的前保险杠上。被撞车的车主正好在旁边,拉着张强报了警。经血样检测,张强骑车时属于醉酒状态。

  案例2 上路拦车还吵架

  “你为啥子甩我的盘子?”去年9月3日晚上,孙先生开着长安面包车经过江北区大石坝九村附近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追上来横在他的车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冲上来,浑身酒气,边踢车门边骂。

  “我哪里故意甩你盘子哦,我当时根本就没看到你!”孙先生见对方不听解释,马上报警,民警赶到后,检测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涛(化名)是醉酒状态。

  电动自行车不是机动车,两名男子怎么会涉嫌危险驾驶罪?

  警方对涉案的两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两辆车时速分别为30公里和26公里,都超过了“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国家标准。

  超标电动车算不算机动车?醉酒骑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罚?

  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查询发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仍处于草案修订中,4项国标中涉及到电动车的内容也一直未实施。也就是说,目前,认定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我国刑法和相关部门均没有明确规定。

  在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以犯罪嫌疑人“明知”为前提。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都说,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为电动车,所以没有驾驶证,也没有登记上牌照。他们是否“明知”该电动车为机动车则无法判断。

  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这两起案件后,最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新情况,江北区检察院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检察建议。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是积极会同质监、工商、经信等有关部门,提请市人大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立法,明确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区分标准,为及时打击犯罪提供依据。二是加强登记上牌管理,提请市公安局出台《重庆市电动自行登记规范》(试行),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讨论

  超标电动车是否是机动车?

  去年5月16日20时30分许,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汪家园菜场附近,1名妇女和1个小孩被一辆飞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伤。民警赶到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借着酒劲破口大骂,还把民警手臂咬出血。上饶市警方对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的醉酒驾驶电动车肇事者杨某执行逮捕。

  此前,福建泉州、浙江萧山等地法院均作出判决,对酒后超速驾驶电动车酿成交通事故的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

  但也有例外,去年5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电动车醉驾案中,法院考虑到“电动车不应认定为机动车”,将此案排除在“危险驾驶罪”之外,最后以“交通肇事罪”作出判决。

  (重庆晨报记者 陈宋波 实习生 程小芳)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