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新闻办通报化隆县群科镇依法拆迁情况

2013年06月13日 00:00   来源:中国网   崔永焘

  )6月12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情况通报会,海东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永新向媒体通报海东地区化隆县6月5日依法拆迁群科镇三农户房屋相关情况。

  6月5日,化隆县在对群科镇向东村马二某家进行依法拆除时,其亲属点燃事先准备好的液化气罐,公安人员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迅速进入现场,关闭液化气阀门,控制了火势,同时控制5名涉嫌违法人员,分别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同日,在对马有某宅基地及附着物进行依法拆除时,遭到3名违法嫌疑人恶意谩骂和阻挠,分别依法对3人司法拘留15日。

  据悉,根据化隆县群科镇建设规划,该镇向东村全部耕地和房屋需要全部征用。截至目前,签订房屋拆迁协议110户,已征迁安置101户。该村马二某等3户拒不拆迁导致规划核心区三条市政道路停工近四年,城市给排水管网无法畅通,已规划兴建的居民安置区等项目不能按期上马。

  自2009年以来,化隆县对拒不拆迁的3户农户做了大量宣传、解释和动员工作,并给3户农户划定新村安置庄廓,依照补偿安置办法于2011年7月28日在当地信用社为3户农户设立个人账户兑存兑现款,同年9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3农户送达了安置新村庄廓四至界限,并告知其法定权利和义务。

  因3农户拒不拆迁,化隆县国土资源局向3农户分别送达《收回土地决定书》,并报请化隆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启动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后,3农户仍拒不拆迁,最终化隆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报请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备案批准,决定在今年6月5日对3农户房屋依法拆除。

  6月5日,化隆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住建、卫生、国土等21家单位及群科镇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组。化隆县法院对拆迁过程中财产进行清点登记时,由化隆县司法局公证处依法进行现场证据保全公证。拆迁全过程由化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人员15人(各5人)进行监督,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与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

  6月5日,化隆县对3农户家依法拆除后,群科镇分别租赁宅院对其进行临时安置,并对3农户每人每月补偿安置过渡费180元,取暖费每人每年600元(过渡期暂定1年)。

  通报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高玉峰主持,化隆县有关方面负责人也出席了当天的通报会。中央驻青新闻媒体、省垣主要新闻媒体和部分境外媒体参加了当天的通报会。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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