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师德档案":14种师德失范行为将"一票否决"

2013年06月14日 07:19   来源:深圳晚报   陈简文

  教师在职期间,若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精神和身体伤害的;对学生有性骚扰等不良行为;利用招生、推荐就业、过年过节等机会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被载入《重大师德示范行为事项登记表》;凡查实有严重失德违纪违法行为的教师,将被列入“黑名单”,学校应将其调离教师岗位或予以解聘。

  昨日,深圳市教育系统加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民中心召开。会上,《深圳市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这也意味着我市中小学教师将拥有属于自己的“师德档案”。“师德档案”除了与我市个人诚信制度建设相衔接,还会成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提薪晋职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录。

  1份师德档案涵盖了9项资料

  “师德档案”是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载,是师德考核结果的重要记录,是教师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师德档案”包括师德考核制度和师德档案建立、管理、使用制度,体现对师德建设的过程管理、量化管理、常态管理。

  师德档案的内容包括:教师每学年度师德总结;个人自评表;学生评议表;家长评议表;教师互评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重大师德失范行为事项登记表;各类师德奖励、荣誉或处分决定;其他师德资料(如有关问卷调查表等)。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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