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靖江数百名非公幼教要求同工同酬提高待遇

2013年06月20日 15:45   来源:人民网   杨梦奎

  6月16日至18日,泰州靖江数百名非公办幼儿园教师(下称非公幼教)聚集在当地教育局讨要说法,要求提高待遇、实现同工同酬。靖江教育局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表示下一步先提高退休非公幼教工资,后逐步改善在职非公幼教待遇。

  非公幼教:工资不及公办教师一半

  据了解,此次前来教育局讨要说法的老师约400人左右,但幼儿园还是处于正常上课之中,有的幼儿园请小学老师代课,还有的幼儿园本身公办老师占多数。不过记者了解到,靖江全市公办幼儿园里仍有一所于6月17日放假一天,因为这所幼儿园除了园长是公办教师外,其余都是非公性质。

  据当地一幼教介绍,目前靖江的非公幼教月工资仅1500元左右,不及公办幼教的一半,而非公幼教退休工资更是少的可怜,每月到手500元不到。此次参与讨要说法的幼教全部来自靖江市的公办幼儿园,属于聘用性质,她们都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及大专以上学历,大多数从事幼教在10年至30年之间。6月16日下午2点开始,她们打着“我爱幼教还我公道”的标语,在当地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呆了两天一夜,18日中午被劝退回园。

  琳琳(化名)来自靖江郊区一家幼儿园,教龄已有16年,月工资最初200元,到现在才1400多元,没有住房公积金,保险2004年才开始缴纳。“想起来心里就刺痛。”她说,同样是幼儿教师,同样在奉献青春,刚分来的公办幼教月工资都在3000元左右,这样的分配明显不公平。

  在靖江城北幼儿园门卫室,一门卫老伯同情地表示:“这些老师干了十几年,一个月就拿一千多元,怎么让人生活?”而一旁的朱阿姨更是感同身受:“从小丫头干到老丫头,我做了31年的幼教,前年退休后每个月才拿480元。”

  琳琳告诉记者,她们的要求很简单,即使做不到同工同酬,至少也要达到“84中函”的标准。所谓“84中函”即1984年参加工作、中师函授毕业的幼教,目前的工资水平为公办教师的70%左右。

  教育局:逐步改善非公幼教待遇

  对于这些非公幼教的诉求,靖江教育局一分管副局长首先表示,这种情形存在于很多领域,她们(非公幼教)的诉求既有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虽然她们都有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但是现在是逢进必考,考不到编制,性质自然有区别。”

  同时她也表示,总体来讲,非公幼教的待遇还是逐步在提高。2007年以前,她们的月工资只有三四百元。针对这类教师的待遇问题,2007年教育局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将她们基本工资提高到700元,2008年至今,(她们)每人平均每年提高生活待遇13500元。

  这位副局长介绍,目前靖江市幼教有700人左右,其中公办教师170人。此次事件的源头还是在于非公退休幼教,她们的退休工资确实不高,这个群体大约有二三十人。由于历史原因,她们在2004年以前从来就没有交过保险,因而在退休前参保时间都不长,她们也多次反映过这些问题。后来,很多在职的非公幼教也加入到了这个要说法的行列,“人一多,最后诉求也就多了。”

  因为高考、中考等因素,教育局承诺在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先提高非公退休幼教工资,后逐步改善在职非公幼教待遇,“毕竟这个问题还需要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协调解决。”记者试图就此事采访靖江市分管教育副市长周小慧时,她以“具体情况由教育局对接”而婉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不同酬是每个非公教师的心头痛,长期以来,学校将他们当作廉价劳力使用,干着一样的活,拿着一半的钱,不要说养家糊口,就连保证教师自己日常生活的开支也困难。对于靖江教育局处理此事的办法,人民网将继续保持关注。

(责任编辑:石兰)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