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海南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海南正式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方案》确定海口市、澄迈县、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率先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其中海口市选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澄迈县重点选择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进行试点;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重点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其他市县或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某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此次示范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封闭运行,风险可控”三项原则,主要内容是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村居民享受到比较完善的服务。此次示范试点工作将持续到2014年底,其中正式实施时间为今年8月到明年10月。
据设在省财政厅的省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人介绍,海南是继去年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10个省份后,被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确定的2013年少数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省份,以鼓励海南积极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在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镇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城镇化的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取得重大发展。(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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