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流浪狗收容站距饮用水源不足百米将依法清拆

2013年07月09日 08:27   来源:人民日报   吕绍刚 史维

  7月4日,流浪狗驿站中,工作人员正在喂养流浪狗。王星 摄

 

        环保部门:将依法强制清拆,无人认领的流浪狗将被无害化处理。

  收容站:如果一定要搬,希望政府出面找块地,出钱建狗舍。

  城管部门:由于资金以及人员编制的问题,目前深圳没有建立流浪狗的官方收容场所。

  距饮用水源不足百米

  距离广东省深圳市中心区30公里外的麻磡村,坐落在羊台山西南面的山脚下,西丽水库的上游。但这里的平静被300多位“居民”所打破——它们是深圳两家动物保护机构收容的流浪狗。

  据记者了解,深圳市犬类保护协会所有的流浪狗驿站和福田区爱护动物协会流浪狗中转基地,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3年初入驻麻磡村,现在共收容流浪狗300余只。

  而这两个流浪狗收容站位于西丽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不到百米远就是流入水库的麻磡河以及当地的饮用水井。西丽水库是深圳市重点饮用水源调节水库,饮用人群覆盖南山、宝安两区近500万人。

  南山区环保执法部门7月8日向记者表示,该部门已经正式介入,计划将召集南山区城管局、土地监察局和街道执法队研究方案,确定强制清拆的时间和相关事宜,并会通知两个基地自行搬迁时间。

  南山区环保执法部门表示,动物的排泄物以及清洗的液体会使动物携带的病菌在雨季期间随着地表径流进入西丽水库,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

  同时,噪音和难闻的气味也会对周边造成影响。居住在流浪犬基地周围的居民就因水井与基地距离较近,以及噪音等问题对房屋出租有所影响,对于流浪狗基地颇有微辞。

  6月9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曾就此事发函表示,要求南山区妥善处理,对流浪狗收容站进行清理,并责令其限期搬迁。

  对于被责令限期搬迁,犬类保护协会义工陈群静表示,在麻磡两年多来,从狗舍的围挡到化粪池的建设,以及日常的清洁,他们都在不断进行规范化建设,“非常自律”,并表示希望请环境督察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测,就是否符合收容场地标准出具意见。

  记者看到,流浪狗驿站内被划分为10余个10平方米左右大小的狗舍,每个狗舍容纳着8—12只流浪狗。“狗舍的地砖是吸水砖,狗的尿液可以被地砖吸走,同时每天冲洗。冲洗的水排入狗舍外的水渠,流入院子里的化粪池。”流浪狗驿站的工作人员邓丽表示,狗粪的处理则是由工作人员每天清理、拣出,集中在垃圾袋中,统一堆放,每周两次运出驿站进行处理。

  对于机构的说法,南山区环保执法部门表示,《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已对在水源保护区内饲养家畜做出明令禁止。“法律是一道门槛,两个流浪狗收容站必须要搬迁。”

  如果两个基地逾期未搬迁,南山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强制清拆。至于基地内的流浪狗,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在规定搬迁时间前,市民可以到基地认领,无人认领的流浪狗将被无害化处理。

  深圳尚无政府收容站

  流浪狗驿站义工付先生表示,驿站前后的修建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十分不易,不希望搬迁。“如果一定要搬,希望政府可以出面找一块地,出钱建狗舍。”

  对于机构希望通过政府取得可用场地的想法,相关部门却均表示爱莫能助。

  深圳市城管局表示,现在深圳市各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解决流浪狗的问题,比如购买服务、外包等。同时可能由于资金以及人员编制的问题,目前没有建立官方的收容站。

  “区一级的城管部门没有这个权力。”深圳市福田区城管局综合科科长刘卫东表示,虽然《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区主管部门设立犬只收容场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的犬只,但目前全深圳市都没有政府建的流浪狗收容站,与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相对规范的流浪狗管理相比,差距很大。

  他介绍,福田区从去年4月开始,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该区流浪狗的安置事宜有偿承包给福田区爱护动物协会,每月向该机构支付8000元的费用。“交给机构的流浪狗越来越多,现在有80只左右,多的时候有100多只。”他表示,考虑到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困难,从去年7月开始,每月向机构增加提供价值1万元的狗粮。

  盐田区城管局副调研员张春生介绍,对于流浪狗的问题,该区采用的方法是委托区内的一家宠物店,收容的流浪狗由宠物店保管,如7天内无人认领,流浪狗就会被无害化处理。

  张春生表示,由于盐田区没有合适场所,以及经费投入的限制,无法开设流浪狗收容站。

  养犬需纳入法制轨道

  目前深圳流浪狗面临的收容困境与流浪狗的数量增加有着密切关系。刘卫东认为,深圳外来人口、流动人口较多,养狗的人生活常常不太稳定,换工作、搬家、甚至离开深圳,以前养的狗就被遗弃。

  市民李先生表示,养狗人的不自律才是导致流浪狗日益增多的关键。“很大一部分流浪狗都是所谓的爱狗人士养时爱心泛滥,弃时却翻脸无情。觉得可爱就养一段时间,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又把它抛弃,才导致流浪狗越来越多。”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则认为,相关法规的过于宽松和有关部门的执法不严,才是导致狗患问题日益严重的根本原因。他表示,应提高养犬成本和加大违法养犬处罚力度。“仅仅强调公德是不够的,很多不文明的养犬人就应该受到重罚。”

  据了解,在美国,养狗人领养宠物狗的程序十分严格,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以确保狗不会第二次成为流浪动物;在日本,主人一旦遗弃宠物,将面临高额罚金;在英国,每位养狗人都将得到一本养狗公德手册,其中记录着养狗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要面临的处罚。

  而记者在现行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发现任何关于遗弃犬只惩罚措施,只在犬只的登记、免疫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即便是条例中明文规定的犬只登记和免疫等工作,在深圳也进行得并不理想。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全市犬只已超过20万只。据深圳市防疫部门统计,全市打过疫苗的犬大约只有9万只,正式上牌的犬只也仅有4万余只。

  有网友认为,虽然目前国内饲养宠物成风,但在宠物文化方面还几乎是空白。法律的不完善和管理工作的缺失,使得宠物已经演变成了全社会性的公害。

  深圳市人大代表向隽曾表示,在加快修订养犬条例的同时,还要加大文明养犬宣传以及养犬常识的普及。“只有全社会一起努力才能改变养犬乱象,减少养犬带来的社会危害。”

  “对流浪狗问题的处理既要体现人性化,又要坚持法治理念。”杨勤认为,犬只的问题基础在于不能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要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轨道。“政府要有所作为,不能任由其对环境造成影响,更不能引发伤害事故。”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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