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再提速 2015年前市县政府全面公开“三公”

2013年07月11日 07:0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当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其中,明确提出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这是继去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要求之后,再次对地方“三公”公开提出具体时间表。

  “从这次国务院明确的时间表看,地方‘三公’经费公开的时间要求更明确,步伐进一步加快,释放出领导层大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坚定决心。”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10日对记者说。

  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从中央层面看,自中央部门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以来,至今已连续四年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今年还首次实现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目前,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正转向省一级及省级以下层面。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近年来,地方预算公开工作进展明显加快,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也明显增强。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开了省级财政总预算和省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江苏、江西、海南、青海等省将除涉密单位外的省级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北京、上海、广东、河南、陕西、四川、新疆等18个省公开了省级“三公”经费总预算;北京、上海、陕西等20个省公开了省级部门“三公”经费。

  此外,一些省份也在逐步推进省以下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的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史耀斌介绍,2013年,湖南省在全面公开省直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基础上,要求所有市州本级今年必须启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县市区一级也要抓紧研究方案,尽快实施。同时,还要求省级公开的所有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到市县后,市县要向社会全面公开具体的使用情况。

  不过,专家指出,相对于中央部门和省本级,市县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难度更大一些。

  清华大学本月初发布的《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仍然很低,即使排序在前三十位的市级政府的财政公开情况也远未达到良好披露的水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俞乔认为,长期以来,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似乎已经习惯于花钱不受监督。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对规范政府行为、限制公共权力提升政府公信力、杜绝贪污腐败等都有特殊意义。

  “越是基层,财政改革难度越大。”白景明指出,当前社会公众对财政信息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如果2015年前市县级政府能全部公开“三公”经费,意味着我国将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各层级政府“三公”经费的全公开,对于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至关重要。

  专家指出,当前除了要加大公开力度,还应在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上下功夫。

  对此,此次国务院也在通知中明确要求,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要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无论是推进财政信息的全公开,还是强调财政公开要亮‘细账’,核心都是推进建立节约型、廉政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白景明指出,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让群众监督对政府花钱形成压力,在当前财政收入低增长形势下,有助于更好把钱花好花到实处。(完)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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