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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前河北省各级政府将公开“三公经费”

2013年08月30日 16:36   来源:河北日报   刘清波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安排,我省将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5年前将实现全省各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到今年底前,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外,省级部门要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并做好“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各设区市政府要在2014年全面公开市本级“三公经费”,并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前实现全省各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在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我省明确,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2013年所有市、县级政府要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各设区市要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我省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和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和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我省将继续做好各设区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以及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加强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另外,我省还将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以及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记者刘清波)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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