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重庆市级部门将公开"三公"经费决算 内容细化

2013年09月03日 08:08   来源:华龙网   

  昨天,重庆市政府网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15项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落实到14个市级部门。在民众关心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方面,通知要求在今年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上,明年公开市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并将公布内容逐步细化。后年,各区县政府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15项任务14部门牵头落实

  与这份通知一同发出的还有“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15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每条任务都用“切实”两字贯头,由市编办、财政、审计、市政、环保等14个市级部门牵头落实。涉及到行政审批、财政经费、公租房廉租房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教育事业收费等信息的公开。

  为保证任务分解落到实处,通知特别提到:今年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争取区县后年公开预决算

  通知要求,市财政局牵头推进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公开。一是及时公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共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并逐步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今年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说明内容,并在2014年公开市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三是推进各区县(自治县)“三公”经费公开。各区县(自治县)在2014年全面启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争取在2015年实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

   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

  办理行政审批反复跑路,遭遇办理人员“白眼”,一直饱受诟病。

  通知要求,在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市编办牵头落实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对所承担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制定审批流程图,并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或纸质材料告知审批相对人,使之全面了解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审批的前置条件、所需资料、审批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审批相对人,使之全面了解办事过程。各审批单位要通过短信提示,将审批结果第一时间告知相对人,并通过互联网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公开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还要求,市物价局全面公开市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做到每年清理更新。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媒体上公开公租房分配信息

  保障房分配的公开公正,事关民生大事,关乎社会公平。通知要求,在各大公共媒体上全面公开公租房分配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册,已建成待分配房源情况,批次分配方案,房源分配程序、过程和结果等。同时,加强公租房退出信息公开,及时将退出保障的对象、房源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廉租住房分配,通知要求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的政策依据、申请所需材料、审核流程等情况在固定公开栏目进行长期公开。有条件的地方可每季度或半年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政策、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到户,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有关的热点问题,通知要求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公开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商报记者 聂飞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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