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放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2013年07月12日 09:38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记者7月5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在原有使用范围的基础上,还可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累计结余基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部分保健品、消毒用品和家用电子血压计、血糖仪等医疗器械。据悉,这是为提高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将个人账户基金由看病就医向预防疾病延伸。(作者:叶文娟 青人宣)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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