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013年07月15日 09:19   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从本市环保部门获悉,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近日制定完成,正在征集各方意见。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部门获悉,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近日制定完成,正在征集各方意见。根据《预案》,天津市拟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分四个等级,根据等级不同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降低事件危害。

  《预案》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包括因事故或意外性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可分为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事故灾难引发的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所引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所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各类突发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预警级别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记者张鸣岐 实习生马文萱)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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