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猫腻多 合同未体现推介内容

2013年07月15日 14:51   来源:东方网   
    据《东方早报》报道,现如今,一些商家常常用新概念来包装产品,吸引消费者,“分时度假”是其中一类。近期市消保委陆续接到反映“分时度假”中不诚信问题的投诉,如承诺失实、强迫诱导消费、合同有欺诈等。

    消费者朱先生投诉称,今年6月22日他在一次旅游推介会上用了22000元(并约定每年再支付1700元的管理费)购买了10年内享受6周95个国家2700多个度假村的假日拥有权。回到家中朱先生仔细查看合同才发现推介会上销售服务人员说的许多服务内容合同里并未体现。6月24日他联系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被告知要扣除总价60%的违约金。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分时度假”其实就是度假村、酒店客房的预定服务,其中存在问题很多,比如时间安排冲突问题、出境旅游签证问题等。因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不要被一些新名词、新概念所迷惑,不要冲动签约。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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