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成都市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这标志着成都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通知》明确,依据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成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以及物价指数等因素,兼顾社保基金承受能力,研究提出调整标准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记者 席秦岭 实习生 胡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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