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上海气温持续升高,可仍有不少的劳动者在烈日下坚持工作。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部分企业单位存在以发放实物、延长午休等形式,替代部分高温津贴的现象。夏日福利能否代替高温季节津贴?
上午九点,某小区保安周师傅站在烈日下登记着来往进出的车辆。记者就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对其做了简单的采访。周师傅反映,单位每年夏季都会适时发放一些福利,但每月200元的高温津贴却没有足额按时发放。不过,保安公司会发放一些防暑用品,周师傅透露,“公司还会发放防暑用品,像毛巾啊,花露水啊,每年都会有的,今年还没发,可能还没到时间吧。超过35 的话,公司还会发盐汽水。”
记者观察了解到,门岗处已安装了空调,四名保安实行轮岗制,工作环境及福利相对较好。记者同时采访了小区保洁人员,保洁人员表示,高温津贴会随工资一起发放,但对于具体金额不太了解。
记者随即拨通了上海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工作人员解释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方法,并否认了可以通过其他一些形式的福利来代替或少发高温津贴的作法。“高温津贴的发放是有适用范围的。如果说必须要给的情况下,我们就是每月两百元。如果没有全月提供劳动的,单位可以按照21.75天折算后发放。至于发放毛巾、延长午休或提供其他一些福利待遇来代替高温津贴,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也可以提前一次性发,但不能延后发。目前来说这是我们发放的相关规定。”
对于拒不发放或未全额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单位,劳动者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呢?记者被告知:
“应该享受高温季节津贴的,单位没有发放的,单位在这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拨打12333电话进行举报,针对个人问题,也可以去自己去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属实会要求单位整改。”
记者了解到,上海自2011年开始,实行高温补贴按月发放,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不含33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共计800元。炎炎夏日,劳动者在注意保重身体的同时,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邓一)